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3-05-06 17:2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照明灯饰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47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办法》重点在完善工作体系、优化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着力健全债券发行管理工作体系。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国资委审核集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计划、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债券风险防控,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负责子公司债券发行及全流程管理。二是明确管理范围,将管理范围扩充为企业在各类债券市场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实现对各类债券品种的全覆盖。三是明确全流程管控要求,包括制度建设、债券发行计划制定、债券发行事前审核、存量债券动态监测、债券兑付安排、违规责任追究等内容。二是着力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改变一事一批的方式,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结合年度预算管理,国资委一次性审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计划,确定债券发行额度,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据此自行决策具体发行事宜。央企子企业的发债事项,均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和管理。三是着力提升债券发行全流程管理水平。一是严格限定发债主体,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债券发行主体认定机制,确定可以发行债券的子企业标准或名单。二是优化债券融资结构,要求中央企业合理确定债券品种和债券期限,逐步提高中长期债券发行占比。三是用好债券创新品种,要求中央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碳中和碳达峰债券、乡村振兴债券等创新品种,有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四是着力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办法》对各环节的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了系统要求,包括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制定及审核、重点风险企业管控、永续债管控、境外债券融资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债券在线监测、兑付风险管理、重大信息报告、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该企业最新照明灯饰商机
博一建材 | 天津建材 | 北京建材 | 上海建材 | 重庆建材 | 广州建材 | 韶关建材 | 云浮建材 | 中山建材 | 清远建材 | 阳江建材 | 河源建材 | 汕尾建材 | 梅州建材 | 肇庆建材 | 茂名建材 | 湛江建材 | 江门建材 | 珠海建材 | 汕头建材 | 潮州建材 | 揭阳建材 |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4017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