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际金额未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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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5-10 13:0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照明灯饰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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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说明,5月8日,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系统后,部分网民发现通过“粤省事”等广东省公共服务渠道查询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与通过“i深圳”等深圳市公共服务渠道查询到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一致,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1.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际金额未减少,社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2.造成显示金额差异的原因为广东省公共服务渠道与深圳市公共服务渠道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展示规则有所不同。深圳市公共服务渠道的展示内容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及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而广东省公共服务渠道的展示内容仅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金;3.广东省公共服务渠道正在调整完善深圳市上述信息展示规则,将于近期上线,确保参保人服务体验不下降;4.系统上线初期,因短时集中登录人数过多,查询体验欠佳,我们深表歉意。请大家尽量错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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